二手车收购三不做(点赞收藏)
发布时间:2024/11/08
一、不做三个月内就补绿本的准新车;
三个月内就补登记证书的车,很大概率是“强行解押车”。强行解押就是伪造解押资料,去车管所补登记证书然后解押的车辆。这种情况强行解押车车管所可以正常过户,但是在金融公司还有贷款未结清。如果收车你觉得可以过户就肯定没问题,那你就大错特错了。金融公司起诉定位到车辆,可以递交证据到法院进行强行拖车走。那么卷入经济纠纷在所难免。最终即使是把问题解决了,车子会有时间折旧亏损,也会让你大亏一笔。
二、不做补绿本后马上就解押的车;
这种情况和第一种情况一样,也属于强制解押。不是每一台车都一定是强行解押车,出现这种情况被强行解押的可能性最大,一定要留心眼。
三、不做非本人签字没有授权的车。
没有车主本人签字或者合法授权,这个车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交易抵押。否则属于违法行为,最终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不管是签合同还是转账,有当事人的指令就可以进行。即使是夫妻或者家人都没有当事人指令都不行,这个要特别注意。
经常出去收车或者采购的评估师,那三种情况特别容易踩坑,以上三种情况坚决不收要谨记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