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废旧品回收及二手车交易市场治理的通
关于开展废旧品回收
及二手车交易市场治理的通告
为规范筠连县废旧品回收及二手车市场环境秩序,营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市场环境,根据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筠连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城管局、县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等单位将联合开展废旧品回收及二手车交易市场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治理时间
2022年8月8日至长期。
二、治理范围
全县废旧品回收及二手车交易市场。其中,集中整治范围为:海瀛火电厂经北环路至水茨口分路处;筠连镇莲花鱼池小区经筠州北路、筠州中路、筠州南路、煤都大道至筠巡快速通道;筠连县妇幼保健院经民主路至交通巷、筠连镇政府至一公里;百兴客运站经真武路、淀水路至盐津边界。
三、治理内容
(一)对无照经营户和超范围经营户进行取缔;勒令实际经营地与营业执照注册地不符者停止营业,限期改正;对申请注册地在禁区范围内的不予批准。
(二)查处收售非法物品行为;对妨害公务执法,擅自撕毁封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查处违法运输车辆。
(三)打击占道经营、乱堆乱放、围挡不规范等违反《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行为;对未亮证经营、回收品未分类分区、分类分区未贴标识、未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占道经营、卫生环境脏乱污差等行为,责令整改。
(四)查处违反消防、环保、安全等有关规定的行为。对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且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对违反环保要求且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对违反安全管理要求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查处。
(五)其他治理内容
1.进出废旧品回收及二手车交易市场时不戴口罩、不测体温、不扫场所码、不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等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行为。
2.市场经营户未按照要求佩戴口罩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行为。
3.市场经营户未落实安全生产、环保主体责任的行为。
4.对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企业的日常交易记录、回收和出售台账记录相关台账资料进行检查。
四、法律责任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筠连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筠连县市场监管局
筠连县综合执法局
筠连县公安局
筠连生态环境局
筠连县应急管理局
筠连县住建城管局
筠连县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
筠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筠连县消防大队
2022年7月29日
来源 | 县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
实习编辑 | 晏瑛
责任编辑 | 兰茜 宗小璐
审核 | 杨婷婷
监制 | 安君
爆料热线 | 0831—7724791
法律顾问 | 四川瑞龙律师事务所闵书全
筠连县融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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